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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《2022年度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        来源:岳阳市财政局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12-08 13:29 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 1

        岳财发〔2022〕6号

        市直各预算单位,各县市区财政局、审计局:

        经市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,现将《2022年度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      岳阳市财政局  

        岳阳市审计局

        2022年2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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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2022年度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

        2022年是《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》实施推进年,根据省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任务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        一、工作目标

        贯彻落实《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》,筑牢绩效管理工作基础,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,强化财审联动,主动接受人大监督,推动绩效管理扩面提质,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,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市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。

        二、工作内容

        (一)开展绩效主题培训(1-10月)

        以落实《办法》及年度目标为主要内容,组织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开展全员多元化培训。

        1.下基层培训(3-6月)。计划在省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县(华容县)或市直部门组织市级绩效管理现场培训。

        2.走出去学习(6-10月)。根据省市财政审计系统安排的学习计划,组织绩效管理团队分批次赴外研讨学习。

        3.引模块指导(3-10月)。以《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(试行)》文件为指导,健全完善分行业、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,汇编预算绩效管理指标模块,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提供专项指导。

        (二)完善绩效管理制度(6-12月)

        坚持绩效导向,对照省级构建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,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办法,引导和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行为,强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。一是协同市审计局联合制订《岳阳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》。二是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。计划以市政府名义出台《岳阳市市级预算事前评估管理办法》。

        (三)加强绩效目标管理(全年)

        前移绩效管理关口,试点拓展推进事前绩效评估,做优绩效目标管理,力求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运行。

        1.绩效目标申报审核(2021年10-12月)

        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与审核,已于2021年10月份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启动。财政部门组织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跟踪审核,并指导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,必要时应组织第三方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、基建投资项目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与绩效目标跟踪评价,申报质量及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依据。

        2.绩效目标批复与公开(1-6月)

        试点向人大报送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所涉及的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(草案)。待2022年度部门预算经市人大审查批准后,对标“四本”预算涉及的所有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。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预决算时,应同步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。

        (四)实施绩效跟踪监控(全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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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,对资金绩效运行情况实行“双监控”,实施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,发现问题偏差应给予及时纠正。

        1.部门绩效运行监控(5-11月)

        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。并将9月底、11月底两个时间节点的监控情况,在对应节点月份后五个工作日内,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表,其中部门整体支出和300万以上项目支出需要报送纸质档监控表(市本级报送市财政局510办公室,邮箱2739459@qq.com)。

        2.重点绩效跟踪监控(9-12月)

        财政部门组织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情况,按监控节点进行审核和汇总,并选取部分重点支出的政策与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绩效监控,监控情况并入年度本级综合绩效评价报告,并督导将其监控结果与预算进度安排挂钩。

        (五)财政支出绩效评价(4-12月)

       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预决算同步实施,全面考量所有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和效益。

        1.预算单位绩效自评(3-6月)

        预算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,撰写自评报告。自评范围应覆盖本级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(如省级涉粮资金、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等);自评材料及附件应于6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。在自评基础上,预算单位应针对上级管理部门及年度绩效管理要求,自行选择1-2个支出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或重点绩效监控。针对预算单位自行开展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,财政部门应组织第三方实施跟踪再评价;预算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在部门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专栏公开。

        2.财政重点绩效评价(6-12月)

       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将“扩面提质”再升级,应对标省厅考核要求,延伸择选涉粮资金、民生保障与财政奖补资金、政府债务以及涉及社会关注等重点支出项目。于3月底前将重点绩效评价选项(草案)报同级政府审定;6月底前按程序组织第三方开展现场绩效评价;12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报告,并归集整编2022年度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综合报告,上报同级政府、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。

        (六)强化评价结果应用(全年)

        绩效评价有结果,评价结果有应用,逐步实施“五挂钩五约束”机制,是绩效管理实施关键,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落脚点。

        1.落实评价结果应用整改机制(1-5月)

        严格按照《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》要求,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机制。市财政局将协同市审计局、驻局纪检组“三组合”成立整改跟踪督导组,对标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反馈20家被评价项目单位的50个问题点,逐一反馈、回头看,再问效。

        2.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(1-6月)

        按照“谁花钱谁担责、谁实施谁公开”原则,预算部门应针对2021年度绩效自评、监控和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,评价结果及整改应用情况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。财政部门应归集上报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整改情况的报告,在部门门户网站(或市政府网站)及时公开,做到“非涉密、全公开”,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

        3.落实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(1-12月)

       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,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,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整改,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,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。

        4.落实省市政府绩效考评机制(12月底)

       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绩效评估有机结合机制。做好2022年省综合绩效评估对接工作,完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绩效管理考核指标。各市直部门与县市区财政局应在12月底前,按绩效考评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年度绩效总结与佐证材料。市财政局将对标采集的考评数据上报市政府,并提请对前期绩效管理考评低效单位实施整改问责机制。

        5.落实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(全年)

        结合市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,商定重点选项开展绩效评价,并将绩效管理作为年度审计重点内容,实时开展财审联合行动。针对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财审协同交流成果互用,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。

    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    1.持续推进。坚持以绩效目标为龙头、执行监控为支撑、结果应用为核心,全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问效闭环。实施环节所涉及的事前绩效评估、绩效目标管理、绩效运行监控、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等系列常态化工作,将按照省市相关制度及明确的规定动作要求,分步骤对点对标执行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应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绩效目标和自评。

        2.责任落实。各预算单位、县市区财政局应进一步提高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,切实担负全面绩效管理组织责任,发挥绩效管理主体作用;加强在人员、机构和经费方面的基础保障,优化工作流程,强化标准引领,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。